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
山东泰恒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是国家机械工业部定点生产各种起重机厂家,生产各种规格的电动单梁、双梁桥式、门式起重机。泰恒重工作为专业的起重机生产厂家,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起重机操作安全规程,以供大家学习。
1、操作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润滑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工作状态。
3、起重机开车前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场地昏暗;不准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的物品;起重机禁止用于拔桩类似的作业;。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维护保养时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维护标志牌或加锁。
8、起重机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当作业结束时,应将塔机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上限幅度处),并关闭总电源;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并关闭总电源。
10、严禁将上的安全装置"人为短接或任意调整。
11、做好交接班记录,在操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严禁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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